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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岁女生命不堪承受之重:为惩色狼花季少女产婴证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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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据新华社电看着怀里睡得正酣的婴儿,现年16岁的英子却显得十分无奈。英子被打工店的老板强奸后发现自己怀孕时,报案却已无证据。为将施暴者绳之以法,英子及家人毅然作出令人心酸的决定——“产婴证奸”。

    2004年5月,英子来到贵州贵定县城关一家五金店打工。家有妻儿的店主邱某现年46岁。2005年1月,邱某酒后将英子强奸。次日,邱拿着一把菜刀威胁英子,如果说出去她就得死。当日23时许,邱某再次将英子强暴。做贼心虚的邱某事后几次拿钱给英子,都被她拒绝。

    过完农历大年,英子又来到一家饭馆打工。几个月后,这家饭馆的陈老板发现英子形体异常,后将英子带到计生部门检查,发现英子已怀孕8个月。知道了真相的英子家人迅速向贵定县公安局报案。

    此后,邱某的妻子来到英子的叔叔家,表示这件事可以“私了”。随后,邱某写了一份“协议书”,答应一次性付给英子医疗费、生活营养费8000元。

    英子家人拿到“协议书”后,警方闻讯赶来,将邱某和“协议书”带走。后来,警方告诉英子家人,由于报案太晚,还没有证据证明邱某的犯罪行为,得等调查之后再作处理。在这种情况下,英子和家人做出了惊人的选择:为了将凶徒绳之以法,生下孩子。2005年10月29日,英子在医院里产下一女婴。

    当地警方通过对英子所生女婴及邱某的DNA做亲子鉴定,认定邱某确系这名女婴的生物学父亲。2005年11月,邱某被逮捕,后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。然而,施暴者是被绳之以法了,英子和家人却陷入困境。

    贵州省DNA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周强说,英子大可不必产下婴儿,通过提取胚胎茸毛、羊水穿刺术等均可达到鉴定目的。问题在于:社会救助机制的缺失。政法机关及社区、计生等部门在得知这一事件后,没有从保护弱者出发,尽可能地积极帮助和干预,告知受害者有效的维权途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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